李志强挤出一丝笑容,道,“哈哈!凌知县说笑了,我哪儿来的这个胆子.....”

虽然嘴上这么说,但李志心里还真有那个想法。

对方在公堂执罚自己,游街示众,还刨自家坟墓,又在那天夜里打着慰问的幌子,没由的暗算自己屁股。

李志都忍了。

没办法,谁让人家是镇国侯的儿子呢,正儿八经的世子殿下。

李志找上凌宝玉,一是想求和,二是想略微施压。

“知县,之前那些事,过去就过去了,莫要再提,以免影响咱俩旧情,要以和为贵呀!”

凌宝玉一脸不屑,“谁与你有旧情?那天在公堂上没听我说吗?哦.....不好意思我忘了那时候你被打晕了,那我现在再告诉你一遍,我与你所谓的旧情,从未有过,以后也不会有,与你结交,不过是正义促使,为了调查你罪行而被迫的!我可不屑与你这种人为伍!”

此话说的很对,与李志有交情的是身体主人,不是现在的凌宝玉。

李志也无奈,他现在是完全看不透这官二代。

也罢,过河拆桥、落井下石的家伙他李志也不屑结交!

就此恩断义绝,割席分坐!

“好好好,就当咱俩交情淡白如纸,灰飞烟灭。”

“我此次前来,是有一个让双方都受益的想法,想询问知县你的意见。”

凌宝玉眉头一挑,倒也好奇李志又想搞什么名堂。

“只要知县你,卖我一半全县水源支配与管理权,我便降低大米价格至皇朝以内最低价格,助青山县十万百姓渡过寒冬!”

说完,李志故作不忍,摇头叹息,“唉,毕竟今年咱们青山县百姓过得实在是苦啊,未迎来丰收,又无法准备过冬粮食,这个寒冬,恐怕要死好多人,传出去,可是一个大事件呐!”

李志眼神带有深意的瞥了瞥凌宝玉。

言外之意,就是说青山县若是死了大批百姓,凌宝玉身为一县主官,脱不了干系。

因为之前的凌宝玉可谓坏事做尽,不给百姓们喘一口气,从而间接导致百姓这般艰苦。

虽然如今寻到水源,造福青山县,但那些事凌宝玉做了就是做了,百口莫辩。

压榨百姓,私收赋税;颠倒黑白,暗收贿赂。

虽然青山县这穷乡僻壤,殷川郡也不愿多管,但此事若被有心人举报,再加上凌宝玉那层敏感的身份,后者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,从而罪加一等!

凌宝玉瞥了李志一眼,冷哼道,“你这是在威胁我?”

李志咧嘴一笑,狡诈面相尽显,“不敢不敢,草民只是提醒一下知县您!毕竟身在异乡为异客,还是谨慎、低调些为好!”

“还有您推出的那什么土豆红薯,呵呵.....”

李志想到这儿,不禁嗤笑一声。

简直滑天下之大稽!

李志刚愎自用,自认为自己见多识广,没听说的东西,自然就不存在,都是虚妄。

这也倒是,李志有钱,去过主郡城见识到许多新奇事物,却从未听说土豆红薯这种主食及无机肥这诡异玩意儿。

他似乎很有信心啊,认为凌宝玉终会妥协。

身为镇国侯之子,若是再被皇朝追究玩忽职守、欺压百姓等等罪行,恐怕此生再无出头之日。

凌宝玉没想到,这李志到现在还惦记着水源。

水源自古以来是万物生灵共同拥有的东西,岂能被人搞垄断?

这李志真是想钱疯了,贩卖天价大米,还想占据水源,如此不顾百姓疾苦!

贼心不改!

凌宝玉眼神愈加冰冷,寒意席卷,令李志一阵寒颤,心悸不断。

“这就不劳你李员外费心了,我凌宝玉向来说到做到,只会实事求是,不做徒劳之举!”

“青山县的水源,我不会卖,这本就是十万百姓共同拥有,还有,我警告你,若是你敢把脏手伸过来,别怪我砍了你的头,抄了你的宅!”

李志被斥的狗血淋头,当场呆滞。

凌宝玉强大的气场与瘆人的寒意,令李志内心惊恐万分,他只好咽了口唾沫,咬牙切齿道,“好!那咱们就走着瞧!别怪我没提醒知县您,不顾朝规,私收赋税,这可是瞒上欺下的重罪,即使你是镇国府的世子,也不可能就此安然无恙!”

“逼逼赖赖的!快点滚!屁股又痒了是吧?”

凌宝玉眉头一皱,大步上前,狠狠踹了李志一脚,目标仍然是屁股。

李志的屁股,好不容易才好了一点,不用他人搀扶。

但这一脚,又让伤口开裂了.....「叮!

来自李志怨恨点*1000!」

李志一路扶着墙,终于回到自己宅中。

伤口开裂,血也流了一路,没少遭到路人的嘲笑。

砰!

主厅,李志趴在长凳上,拿起茶杯狠狠摔出门外,碎片崩飞。

“这狗官,不见黄河不死心!凌宝玉!我倒要看看你能嘴硬到几时!”

一顿咒骂后,李志话锋一转,问向老奴老刘,“老刘,这几天铺子收入如何?”

一旁,老刘巍颤颤的开口,“回主人.....因为大米价格太过于昂贵,十四间铺子,至今只来了两位客人买米.....”

说完后,李志却没有如老刘所想的那样大发雷霆。

前者反而露出一抹诡笑。

这在李志的意料当中。

一斗大米,皇朝平均售卖20钱。

但在青山县,垄断大米的李氏米铺,售卖40钱,现在更是涨到了80钱!

大米是国粮,此举哄抬米价、扰乱市场,罪行可不小。

可李氏米铺进货的方式不一样,他不在当地农民手中回收大米,而是与另外两个县的同行达成合作,以市场最低价采购他们的大米,最后运来青山县售卖。

这不算中间商,属于买家,市场价再加上长途输运费,李志卖那么贵就显得无可厚非了,完美避免触及朝规。

另辟蹊径的奸商。

青山县,壮丁干最苦最累的活,一个月只能拿到50钱,买了米,一家人就算煮粥,汤多米少的那种,也只能吃半个月。

而涨价以来,那唯有的两个客人,是实在饿得受不了了,砸锅卖铁才凑齐80钱,准备吃饱肚子上路!等待死亡。

李志此举,也绝非是赌气。

而是采取了商人最常用的一种营销方式——饥饿营销。

只要晾百姓们一段时间,待到寒冬来临的前几天,逐天降低大米价格,让全县百姓源源不断的涌进自家铺子买大米!

生死关头,谁还顾得上那么多,先渡过这个寒冬再说。

这是李志惯用的伎俩,不过涨到80钱还是头一回。

水源得不到?那就转向大米来赚回损失!

一想到凌宝玉那张脸,就气打不出一处来。

“老刘,去把老东西生前藏在瓦顶的族谱拿来!”

“主人.....拿族谱作甚?莫不是把我名字划进去免八十年工钱吧?不要啊!”

“屁,你配吗?快去拿来,你的工钱我亿后再给你。”

没多久,老刘托着半截入土的身体,爬上梯子,从瓦顶拿出李家的族谱,骨架都快散了。

李志接过,仔细翻阅。

这本族谱老东西平时不让自己乱动,现在他死了自己也差点忘了。

直翻到最后一页,李志眼前一亮。

终于让他找到一位不是穷亲戚的远亲了,而且身居高位!

李志二爷爷的三伯的四叔公的重重重孙子,按辈分是李志的四表叔。

殷川郡,监御史,李墨规。

掌管监察之职!手握重权!

哼哼!谁家没几个牛逼的亲戚?

李志也有自知之明,他一个破地方财主,自然没那个能力把凌宝玉告上去。

双方实力与背景摆在那里的。

但自己这位四表叔就不一样了,按职务,隶属凌宝玉这九品芝麻官的顶头上司!

凌宝玉虽然是镇国府的世子,但在京城胡作非为多年,引得朝廷不少官员敌视,树敌无数。

打压凌宝玉,恐怕是谁都想做的事情,只是惧于他的父亲,不敢轻举妄动。

若是有一个正当理由,自然群起攻之,那回凌宝玉偷窥公主洗浴,百官弹劾一事足以说明这一点。

李志也倒聪明,将自己四表叔作为最后底牌,也算是踩住凌宝玉的尾巴。

凌宝玉不过一条过江龙,若是他仍然不识好歹,李志不会给他任何翻身机会。

这青山县,李家最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