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子过得真快,转瞬即到了十月十三号。

过去的几天里,萧遥按部就班地做着组织酒水、海鲜的准备,以及到相关场所的推销工作。

至于何时往宁州市各大餐饮娱乐场所送货,萧遥并没有太着急。因为他相信,掌控了曹震天,取代林小强只是个时间问题。

郎中山及其手下,表现得非常出色,从摸清曹震天每天的行踪,到指令李雪娇配合,从而成功地搞定曹震天,都令萧遥十分满意。

当郎中山找来李雪娇等五六个风月场的美色后,萧遥暗自赞叹,别看郎中山长得跟凶神恶煞似的,眼光倒是不错。

经过交流,萧遥决定让李雪娇出场,结果不出意料——成功。

萧遥重赏了郎中山小弟和李雪娇,也因之赢得了被赏者的赞誉:这个老大敞亮,以后还愿意效犬马之劳!

萧家也因为萧遥的彻底“转变”,而一扫笼罩了许久的阴霾,充满了快乐。加上方朵的细心操持,小日子越过越红火。

然而,小富即安,可不是萧遥所追求的。他有更宏伟的目标,且已经踏上了征途。

萧家,一家人正在吃晚饭。

萧遥望着因忙碌而脸色红润的方朵,说道:“嫂子,你是越来越漂亮了!”他是发自肺腑的赞赏,而绝无轻薄之意。

“哪有?”方朵脸色更红了。

虽然是萧遥的嫂子,但是,方朵与萧遥同岁,只是生日比后者大一个月而已。

方朵从幼师毕业后,因为机缘爱上了比她大四岁的萧乾。可是,就在两人结婚的当天,在接新娘的路上,飞来横祸。头车发生车祸,萧乾不治身亡。

方朵还未进洞房,变成了寡妇。

方朵发誓替萧乾照顾好萧乾的父母以及还在读体校的萧遥,便不顾家人、朋友的劝阻,更不在乎流言蜚语,毅然决然地留在了萧家。

以往,因为萧遥是个赌徒酒鬼,方朵劝阻他、照顾他,是一种亲情和责任使然。

而萧遥这十几天、二十几天的变化,不断给方朵带来惊喜,尤其是容貌上的变化,让她看到了阳光、进取、孝顺的萧乾的影子。

故而,一听小叔子夸奖自己,方朵莫名的觉得脸颊发烫。

萧遥并未多想,继续笑道:“我说的是真心话。”

“再贫嘴,不给你饭吃!”美目一瞪,方朵拿起萧遥面前的空碗,又去给他盛饭了。

就在这时,萧遥的手机响了。

来电话的是郎赫。

“萧遥,你真是太神了!”

萧遥一乐,心里知道一定是郎乾坤接到晋升通知了。却故意道:“我又咋神了?”

“我爸刚才来电话说,今天晚上,不回家吃饭了,你猜为啥?”

“你爸应酬多,不回家吃晚饭,不是很正常吗?”萧遥继续装傻。

还用猜吗?不是市警署为郎乾坤举办欢迎宴,就是铁西警署为郎乾坤举办欢送宴。九成原因是后者。

“我跟你说,萧遥,我爸晋升的事儿,今天下文了。还敢说你不神?铁西警署班子成员,今晚为他举办欢送宴!”郎赫的声音异常兴奋。

“那我得好好祝贺祝贺我郎叔!”

“萧遥,我爸说等他去市警署稳定下来后,还请你喝酒!”

“等你爸工作稳定后,我做东庆祝他荣升。”

“行!萧遥,我妈喊我吃饭了,改天再聊啊。拜拜!”

“拜拜!”

萧遥放下手机,心里也是非常高兴。捧起方朵递过来的白米饭,大口大口吃了起来。

“你慢着点儿,没人跟你抢!”方朵嗔怪着,“啥事呀?把你乐成这样!”

“郎赫他爸提升到市警署当副署长了!怎么样?我找这个靠山硬吧。”

“那真挺好!不过,萧遥,嫂子提醒你,没什么大事不要去麻烦人家。那种地位家的人情,咱欠不起。”

“嗯,放心吧嫂子。”萧遥很是佩服方朵的理性。

吃完发刚下桌,萧遥的手机又响了。

这次打电话过来的是郎中山,跟萧遥说林小强到“皇朝夜总会”强行推销价值二百万的82年丽菲,而且现在就要拿钱。“皇朝”老板金辉没办法,想请萧遥出面帮忙解决此事。

前几天,萧遥又与多家规模大生意好的餐饮娱乐场所谈了提供酒水、海鲜之事。

像“皇朝”这样的酒水用量超大、利润超高的夜场,萧遥自然不会放过。

金辉倒是爽快,只是与牛明以及其他老板一样态度,只要能摆平林小强,便同意合作。

夜场生意,属于偏门。能做夜总会的人,绝不是凡夫俗子。金辉的人脉,当然很强大。他绝不是像牛明等纯做餐饮的人一样,不敢得罪曹震天,他只是不愿意得罪姓曹的而已。所以,才接受了林小强提供的酒水。

今晚这件事,看似简单,其实不然。

金辉不想得罪曹震天,却又低挡不住萧遥开出的更大利益的诱惑。

萧遥明白,金辉这是要将自己一军:你萧遥如果把今晚事情摆平,就证明你可以。否则,哪凉快上哪凉快去。

“爸,妈,嫂子,我有事出去一趟。”言罢,萧遥匆匆离去。

方朵对小叔子背影喊道:“萧遥,别回来太晚。”

萧遥应了一声,便给郎中山打了电话,让他开车过来接自己。

皇朝夜总会,金辉办公室。

金辉刚过而立之年,却有些发福。

一张笑面,看上去像个佛爷。

“皇朝”虽然经营的是偏门生意,但还算规矩。如果说有异性陪伺,也是打了当时形势的擦边球。在场内只准许陪酒陪唱绝不陪睡,至于有人偷偷摸摸或者出台是个人之事,“皇朝”干涉不到,更不从中抽成。

所以,风声再紧,皇朝也只是休业整顿,从未伤筋动骨。

坐在金辉对面的是瘦小枯干的林小强。面容不善,很是强势。

“金老板,我这可是正宗的82年丽菲,二万块钱一瓶,一点不贵。”

正宗82年丽菲,二万一瓶确实不贵。但前提得是真的才行。

1982年是上个世纪红酒酿造条件最好的一年,因气候环境极佳,故所产的葡萄品质也非常之好。加之那年的丽菲产量有限,所以深受全球红酒爱好者的追捧,也因之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。

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,流传于世的82年丽菲很少,这家伙竟然有一百只,脑子最残的人都知道必假无疑。

“林公子,鄙店档次较低,很少有人点‘丽菲’,更别说是‘82年丽菲’了。”金辉微笑婉拒。

林小强也笑道:“如果说‘皇朝’档次低,那么,整个宁州就没有高档次的夜店了。再说,这一百瓶82年丽菲,你要是留下,至少可以赚三百万呀。”

“谁这么牛逼,能弄到一百瓶真82年丽菲呀?”